管理部门

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

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领导下管理全校国有资产工作的职能部门,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,依法管理全校各单位使用、经营的国有资产。其主要职责是: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法规、政策,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与特点,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;负责根据资产的用途或属性,对事业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分别建账管理;负责资产的产权界定、登记(含建卡),资产的统计、折旧的提取、评价,组织资产评估、清查、处置(含调拨、调剂、报损、报废、回收和处置)等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实验室的规划、建设与管理,环境保护、物(药)品管理及技术安全管理等工作,监督、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单位管好、用好仪器设备;负责全校资产的购置计划和可行性论证管理;负责根据国家招投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,结合校内招投标管理规定,统一协调学校的各类招投标管理工作;负责经营项目开办的论证和履行报批手续,对经营性资产实施投资者监督管理及效益评估;负责公有房屋的合理分配、调整以及校属产权住宅的安置和管理;负责学校公用房的修缮管理,对已出售教职工住宅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项目进行修缮及申报;承办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国有资产管理处:http://zcglc.wsu.edu.cn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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